点击登录查看校区学术报告厅部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合格供应商参加如下采购比选活动:
一、项目名称:内蒙古飞行学院校区学术报告厅部分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LED显示屏、音箱麦克风设备、视频摄像头、50寸显示器、21寸显示器、监控摄像头等设备,具体数量和参数详见附件。
三、预算金额:14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0000元人民币
四、供应商资质及服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公证书原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证件资质符合本项目的要求,且证件在有效期内;能开具正规发票,具有对公账户的供应商。
2.供应商承诺保证设备的产品质量,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货品,货品规格及参数必须与采购需求中的规格型号、规格及参数保持一致。严禁私自更换材质、规格、参数,如有质量差距,供应商应无偿提供退换服务,提供的电子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标准。
3.售后质保:本项目质保期3年,设备出现故障2小时内响应派出专人对接进行远程指导,如无法解决故障24小时内维修人员到达现场。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投递招标文件的方式: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地点:内蒙古扎兰屯市****
3.报价方式:为服务总价,为履行本项目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总价中,包含完成服务内容所必需的人员、设备、材料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4.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六、评审方法
1.符合资质及满足实质性服务要求的应答单位参与招标比选;
2.本项目评审采用满足资格及服务需求前提下的最低价中选法;
3.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在招标结束后发现已确定的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其中选资格。
七、竞标时间地点
时间:竞标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内蒙古扎兰屯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刘海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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