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试)
发布时间:****
发布单位:点击登录查看唐山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县区工程项目经理部
唐山市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县区工程PPP项目(A)包(迁安市)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迁安市10条河道清淤工程十里河段(一)(项目名称)唐山市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县区工程PPP项目(A)包(迁安市)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迁安市10条河道清淤工程十里河段(一)(包件名称)
水利水电业务(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szs-****)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唐山市全域治水清水润城县区工程PPP项目(A)包(迁安市)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迁安市10条河道清淤工程十里河段(一) 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河北省唐山市迁安市 。
建设规模: 10条河道清淤工程十里河段土方、临时路、河道防护工程 。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唐山市****
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参加投标的单位至少进行1个标段的报价,单个标段报价单位少于3家的做流标处理,每家投标单位最多中标1个标段,中标后签订分包合同 。
计划工期: 69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暂定****(具体按招标人批准的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
2.3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 )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06 月 16 日 9:00 时至 2025 年 06 月 21 日 9: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系统(网址:https:****。
4.3投标人应于****9:00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唐山全域治水项目-十里河段(一)标书费用”,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投标人需将付款缴纳凭证上传至分包管理系统(未上传系统的视为未购买标书)。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户 名: 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行: 建行秦皇岛市港口支行
账 号:********
4.4招标文件整标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可提供收据,不提供发票。
4.5投标人需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参与分包商注册、下载标书、投标等网上招标全过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6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本次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时间节点均为暂估时间节点,具体以招标人在交建云商系统中设置的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注意各时间节点,未按系统时间进行响应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原因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权利,因此给招标人带来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顺利进行的,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6. 投标相关事宜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
7.评标办法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中交一航 招标组织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第五工程
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 地 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
海滨路47号 海滨路47号
联 系 人: 姚闯/朱海楠 联 系 人: 闫少华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q****@163.com 电子邮件: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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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0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