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达川区****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施工 |
代理机构名称: | 建设单位: | ||
澄清内容: 工程名称:达川区**** 补 遗 书 第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网址:http:****)上发布的“达川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做出如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3年—2025年,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企业应提供财务状况自证材料。 现更正为:2022年—2024年,新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企业应提供财务状况自证材料。 (2)原招标文件项目名称:达川区白马丘陵农机装备产业园项目(园区及农机试验地)1号试验地建设工程 现更正为:达川区**** 各潜在投标人仍按照原文件项目名称“达川区**** 附声明函格式,请各潜在投标人按声明函格式响应。 附件: 声 明 函 我方已知晓并确认《补遗书》内关于项目名称“达川区****”已更正为:“达川区****”的全部内容。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9时00分。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重新生成后的答疑澄清文件,其余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单位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