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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旧城改造征收房屋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十堰 全部类型 2025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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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区旧城改造征收房屋评估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郧阳区旧城改造征收房屋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湖北省十堰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郧阳区旧城改造征收房屋评估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1)单宗评估值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的房屋评估费1100元/户;(2)单项资产项目评估价值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资产评估费2100元/户;(3)单宗土地价值100万元以下(含100万)的土地评估费2100元/户;其他单价报价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内容为郧阳区旧城改造征收房屋评估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件,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和服务经验;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①②③: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二级及以上证书;②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材料;③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会员登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和服务经验;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和土地估价师注册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注册证及近半年(2024年12月-2025年5月)任意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供应商信誉: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从****8时30分到****17时00分

2、获取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湖北省十堰市****

3、获取方式:符合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至****,每天上午08:30至12:00,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到湖北省十堰市****获取采购文件。所有材料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均清晰可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装订,逾期获取采购文件或资料不清晰、不齐全将不予受理,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9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10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十堰市****

五、开启

1、时间:****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省十堰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2.资金来源:国有企业拨款或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以上内容可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6、发布媒介:郧阳区人民政府(网址: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郧阳区沿江大道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北省十堰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月辉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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