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故道生态廊道建设-云龙区段生态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黄河故道生态廊道建设-云龙区段生态修复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黄河故道生态廊道建设-云龙区段生态修复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黄河故道生态廊道建设-云龙区段生态修复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黄河故道生态廊道建设-云龙区段生态修复项目:
4.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 本项目的供应商特别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
4.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09:00到**** 17:00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扫描件、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加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备注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上报名的单位,发送报名资料完毕后须电话告知我公司,联系电话:**** 李工。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截止。),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报名合格后,采购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各报名供应商的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0: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0:00
开标地点: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现对黄河故道生态廊道建设-云龙区段生态修复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2.项目编号:****
3.招标项目
3.1 项目内容:黄河故道生态廊道建设-云龙区段生态修复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3.2 项目控制价:452854.53元。
3.3 项目地点:徐州市****
3.4 项目工期:15日历天;
3.5 质量要求:合格,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4.2 本项目的供应商特别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专业中级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专业毕业证书或者职称评审表)。
4.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公告发布时间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至****17:00前。
6.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须将营业执照扫描件、项目负责人证书扫描加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备注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qq.com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上报名的单位,发送报名资料完毕后须电话告知我公司,联系电话:**** 李工。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 截止。),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报名合格后,采购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各报名供应商的电子邮箱。
7.响应文件的接收时间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 ****9:30-10:00;
7.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0:00;
7.3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7.4 磋商时间:****10:00;
7.5 磋商地点:中慧力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6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3、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李工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永嘉中心广场A座1203室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江苏省徐州市****
联 系 人: 朱主任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棠张镇沙庄村村委会路北
联 系 人: 邓佳怡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