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合格的参选人前来参加比选:
比选项目: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设计咨询、节能设计和绿色建筑设计
二、比选内容: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设计咨询、节能设计和绿色建筑设计的相关服务,预算金额70万元,内容详见《比选项目需求》。
三、合格参选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选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除外),地点:温州市****
2、本项目比选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邮件发送方式发放。
3、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可将疑问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命名为“步凤镇光明路东、步凤路南侧地块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设计咨询、节能设计和绿色建筑设计提疑”。提交疑问截止日为****10时止,比选人将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到受邀参选人的邮箱,受邀参选人应自行关注邮箱,比选人不再一一通知。参选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参选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14时30分,地点为温州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比选时间与地点
1、比选时间:****14时30分。
2、比选地点:温州市****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允许邮寄方式参与比选。邮寄参选文件至少提早一天(****下午17:00前)寄达,寄达后务必联系比选代理单位(周先生、****、温州市****
2.评选过程中要求参选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邮寄方式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须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接到代理单位电话通知半小时内。请参选人在比选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
八、联系方式:
1、比选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2、代理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3、监督部门:温州设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