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调楼渔港防波堤修复及码头
升级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临高县****
一、项目名称
临高县调楼渔港防波堤修复及码头升级改造工程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高县调楼渔港防波堤修复及码头升级改造工程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性质:渔业基础设施用海
建设地点:海南省临高县****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在现状渔港基础上进行改造,新建200HP渔船卸渔码头238.4m(共6个泊位);新建18m休闲渔船码头255.9m2(共6个泊位);新建平台总面积2376.7m2;新建系泊岸线总长度222.3m;护岸修复总长度710.3m;防波堤拆除总长度15m;防波堤修复加固总长度为535m;陆域形成总面积3251m2;渔业管理中心总建筑面积614.15m2;航道及港池疏浚27.84万m3。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14524.6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1287.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2562.83万元(其中建筑物补偿费360万元),预备费为674.51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本工程涉及自然岸线94.69m,占用人工岸线766.57m。申请用海面积11.2291ha,拟申请用海期限为40年。
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C 123-2009)规定,本项目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中“渔业基础设施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非透水构筑物、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等。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
四、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海南鑫禾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全本
临高县调楼渔港防波堤修复及码头升级改造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临高县****
联系电话:****
Email:****@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临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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