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更好地开展林下经济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根据相关规定,特公开邀请有相关资格的单位参与“开展林下经济知识产权宣传活动”服务的遴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开展林下经济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二)预算金额:5万元
(三)采购需求:
1.宣传内容:林下经济知识产权。
2.活动地点:海口市****
3.实施方式:现场活动宣传,制作发放宣传册、宣传品、现场展板宣传,相关媒体报道,户外电子屏播放。
4.目标要求:扩大林下经济知识产权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
(六)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一次性支付。
二、被邀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被邀请单位或公司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承接、策划、执行展览资质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被邀请单位或公司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5.本项目邀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17:30前
地点:海口市****
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工作策划执行方案(含现场宣传方案)、工作预算明细、企业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证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特定资格要求所列内容的佐证材料。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点击登录查看
邮寄地址:海口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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