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文件001号
项目名称:宜宾技师学院(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高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等两个项目勘察设计
一、招标文件内容变更
1.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内容:
子项目一和子项目二一期范围修改为如下:具体详见盖章版补遗文件和最终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内容:
“三、用地条件
子项目一地块用地性质为中等职业教育用地,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9598平方米(约134.4亩),容积率不大于1,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限高80米及以下,绿地率大于等于35%。(规划条件最终以主管部门出具的盖章版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
子项目二地块新建约17万㎡的高标准厂房、园区****
投标人编制投标概念方案设计时,按子项目一和子项目二(一期)考虑,涉及的地块现场较平整且地块相临,可整体考虑后进行编制。”
修改为
“二、用地条件及指标
子项目一...绿地率大于等于35%,规划条件最终以主管部门出具的盖章版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学生数量4116人,具体指标可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92-2018)、《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等规范进行设计。
子项目二...建筑密度不大于50%。一期主要建设新型产业用房及产业配套用房,其中产业用房建筑面积约3.5万㎡,主要用于研发创新、技术转移、科技孵化、工业设计、软件信息、检验检测认证等;产业配套用房约1.5万㎡,主要有辅助办公、食堂、职工宿舍等服务设施。具体数据以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为准。
为落实深化产教融合的各项战略部署,投标人编制投标概念方案设计时,按子项目一和子项目二一期考虑,其中子项目一用地性质为学校用地,子项目二一期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将学校项目与M0项目进行整体设计,积极探寻教育与产业协同发展的新模式,实现产教融合。涉及的地块现场较平整且地块相临,可整体考虑进行编制。 ”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9时00分”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9时00分”。
4.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9时00分”修改为“****9时00分”。
以上两项涉及的时间修改及其余涉及的时间节点修改,同步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更正。
二、其他
(一)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以补遗文件为准。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重新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投标及评标时均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与补遗文件为准,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二)其余内容未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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