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日期:****上午9:30
二、招标地点:辽宁省阜新市****
三、招标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标
四、标的物:旧钢板(详见附件图片)
五、标的物数量:约30吨(以实际过磅为准)
六、标的物金额:中标单位须按照废杂铁、废钢板价格报价,高价中标(详情电话咨询)
七、招标办法:本次招标一次性销售,投标保证金5万元,清运结束后保证金原路返回。
八、报价方式,现场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不能低于标的价,第一次报价最高价为第二次报价的标的价,第二次报价等于或高于第一次的最高价,第二次报价最高价为中标价格。若第一次报价不足三人时,经现场评委同意转为议标。
九、招标物资相关原则:该批钢板位于阜新双汇第19商品鸡场入场道路未硬化路段,垫路使用,其中长12.03米六块、长9.94米一块、长6.02米两块,宽度均为2.23米、厚度约为1.8公分,钢板处置涉及的人工切割费、吊装费、运输费由中标单位承担,运输期间由于中标单位处置不当,有损坏或者造成第三方资产受损的,与发标方无关。
十、招标要求:
1、招(议)标资格确认
招标单位凭身份证和相关资质复印件方可参与本次竞标。参加招标时一个营业执照一家人只能一个人参与招标(委托时一个工商营业执照只能委托一个人且委托的证明和营业执照必须加盖红印章或委托人的签名按指印)。
2、身份确认
参加招(议)标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工商营业执照和足够金额保证金等相关有效证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如不是公司法人代表,必须携带公司法人出具的招标委托书(单位签字盖章有效)及法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纪律
①、招标时客户应按照废旧物资招标顺序进厂,不参与该废旧物资的在外等候通知。
②、招标过程中禁止随便出入、大声喧哗、相互协商、抽烟、拨打手机等。
十一、中标要求
合同签订:本次招标废钢板为一次性销售,由会议纪要替代合同,不再另行签订销售合同。
十二、废旧物资销售:废旧物资销售范围按会议纪要规定执行。
十三、本招标所有解释权归双汇发展销售招商招标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邮箱: ****@.com
联系地址: 辽宁省阜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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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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