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维修改造“两房”消防改造项目 | |||
项目类型 | 工程类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甘肃省财政厅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甘肃省财政厅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245.000000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改造消防水箱、室内喷淋系统、高位消防水箱间增压稳压设备及消防控制设备;室外管沟开挖及恢复,更换室内消火栓系统、消控室内消防设备,室内吊顶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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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 | 245.000000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维修改造“两房”消防改造项目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2-****5715XF-****-000006-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2023年或2024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成立不足一年可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 (3)纳税证明: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鲜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之间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放到投标文件中,最终以开标当日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结果查询为准,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可以在其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 (8)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固在评审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评标中遇到的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 (9)嘉峪关市**** 标段内容: 改造消防水箱、室内喷淋系统、高位消防水箱间增压稳压设备及消防控制设备;室外管沟开挖及恢复,更换室内消火栓系统、消控室内消防设备,室内吊顶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