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 静宁县教育城域网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监督机构 | 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静宁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81.000000 | |
是否远程异地 | 是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主要完成静宁县教育城域网核心节点互联网出口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城域网核心交换机等系统建设。 |
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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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 | 81.000000万元 | 服务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静宁县教育城域网建设项目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3-****65086Y-****-000006-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证书、开户银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或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资金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标段内容: 主要完成静宁县教育城域网核心节点互联网出口防火墙、上网行为管理、城域网核心交换机等系统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