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0,000.00 元/年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20000元/年,租期三年,无递增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
租金支付要求 | 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商业用房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0.5万元。 2、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土地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5、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原设施,不得擅自损坏房屋结构,租期届满不再承租时,承租方即无条件腾空租赁房内物品,如设施损坏,无条件赔偿。 6、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7、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1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8、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9、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工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0、房产税(租金的17.8%)由承租人随租金上缴,由出租方向税务机关缴纳。 11、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只能经营填写在《点击登录查看校内店铺招租意向表》的项目,不能改变(不得经营食品加工类,超市百货类,水果生鲜类,教育培训,学历提升或其他有严重噪音、污染等影响学生学习、作息的项目)。 12、不得经营其他法律法规不允许及不适合在高校内经营的项目。 13、基于安全及消防需要,店铺营业需有人全程在岗,不得开设无人经营店铺。 14、本项目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标准按照报名附件中特别事项约定。 |
租期 | 3年 |
有无免租期 | 无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意向方为企业的,需不存在“信用中国”(http:****)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记录(执行标准:需提供挂牌期间的查询记录)和不存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执行标准:需提供挂牌期间的查询记录); 3.承租意向方为自然人或个体经营户的,应提交相关征信报告且无不良记录; 4.承租意向方经营项目需点击登录查看后勤管理处另行审核,报名需提交审核通过后的《点击登录查看校内店铺招租意向表》。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0.50 | 交纳时间 | 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不计息),丽水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