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色尼区达仁寺维修保护项目废标公告 那曲市色尼区达仁寺维修保护项目废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项目名称: 那曲市色尼区达仁寺维修保护项目 相关标段编号: ****001 二、招标公告时间: ****12时35分 异常终止时间: ****18时30分 三、异常终止原因 中标单位施工资质不符合法律法规 四、异常终止情况描述 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2.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 26 号文件《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承担文物保护工程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质认定办法和分级标准由国家文物局另行制定。 3.不符合《西藏自治区**** |
那曲市色尼区达仁寺维修保护项目废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项目名称: 那曲市色尼区达仁寺维修保护项目
相关标段编号: ****001
二、招标公告时间: ****12时35分
异常终止时间: ****18时30分
三、异常终止原因
中标单位施工资质不符合法律法规
四、异常终止情况描述
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 2.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 26 号文件《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承担文物保护工程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备国家文物局认定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资质认定办法和分级标准由国家文物局另行制定。 3.不符合《西藏自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