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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公交车CNG气瓶检测及相关业务服务采购项目网络竞价公告/南充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公交车CNG气瓶检测及相关业务服务采购项目

四川南充 全部类型 202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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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公交车CNG气瓶检测及相关业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标段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公交车CNG气瓶检测及相关业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类型: 服务类 公示开始时间: **** 09:00
公示结束时间: ****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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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委托,拟对点击登录查看公交车CNG气瓶检测及相关业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网络反向竞价,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网络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三)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四)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公交车CNG气瓶检测及相关业务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七)采购预算:

序号

项 目

费用

备注

1

80升普通瓶

450 元/只

264只

2

120升缠绕瓶

470 元/只

822只

3

电子标签

40 元/张

合计

960元/只(张)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合计单价金额960元,各分项(80 升普通瓶、120升缠绕瓶、电子标签)结算价按最终成交价与预算控制价下浮比例同比下浮结算。实际检测量以采购方需求为准,供应商须无条件满足。

二、项目内容:

1、点击登录查看现有CNG公交车辆181台,车身长度为10.5~12米,高度不大于3.5米,装有普通瓶与缠绕瓶两种规格气瓶(其中80升普通瓶264只,120升缠绕瓶822只),布置形式分为底置和顶置两种。

2、按《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环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等相关标准进行检验。严格按照气瓶登记证书检测周期时间修改电子标签。气瓶登记证内容严格按照行业监管部门的规范制作。执行时,对于国家标准中未能明确事项应予以明确,执行标准途中如遇新规颁布,双方应以不高于规定共同协商决定。

三、付款方式

按季度对账,供应商向采购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凭证资料后,双方以公对公转账形式进行支付结算。

四、中选规则

(一)发布信息公告

本次采购委托点击登录查看进行公告,首次公告期为3个工作日,即挂牌公告期(报名时间)为****9:00至****17:00。在挂牌公告期(报名时间)结束后,意向供应商的报名资料由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方共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的供应商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竞价时间后才能竞价。

(二)选择供应商方式

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供应商或只征集到一家意向供应商,则本项目流标。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通过网络竞价的方式,价低者中标。

五、供应商报名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

(七)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竞价公告》及《合同(草案)》要求完成本项目。

2.其他商务条款:

2.1接检单位应遵照采购方每月检测计划合理安排检测日期,并在接检当日下午17:30前完成检测,采购单位驾驶员下午17:30前至成交方检测场所进行接车。如成交方原因造成采购方车辆不能当天出厂,采购方有权按500元/天的停运损失从检验费中扣除。

2.2供应商在南充市市辖三区内具有固定经营场地,提供证明文件(经营场所示意图,自有产权提供有效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提供有效租用合同和出租方有效产权证明复印件)。

2.3提供企业简介(企业设施、人员、工艺流程、业绩等,能够体现企业优势)。

2.4检测服务要求

(1)考虑到公交车辆特殊性质,应为采购方车辆提供专用检测通道,优先安排检测。

(2)采购方车辆检测后提供合法有效的检测报告、新车气瓶监检报告、旧车气瓶报废处置报告等报告;电子标签遗失补办、信息修改、气瓶信息追踪查询等业务。

(3)瓶口阀的更换依据及旧件的处置方式(以折旧方式由成交方回收)。

(4)车辆检测完毕后保证足够的CNG燃气行驶到加气站。

(5)成交方负责气瓶的拆装,要求规范拆装,管路安装标准规范,螺栓、背带、垫带等配件齐全,紧固力矩到位。必须保证检后一个月内不能出现非外力因素导致的气瓶脱落,高压管线、甁阀等高压部件事故。如发生以上事故,成交方除积极处理外,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经济赔偿及其他责任。

(6)成交方应根据自己的实际生产安排提前将休假时间告知采购方,以便采购方及时调整瓶检计划。临时出现的停水、停电或其他不可抗的停检情况应及时告知采购方。否则,造成的损失采购方有权从检验费用中扣除。

(7)不得对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可应采购方要求对委托检测的气瓶负责建档。

(8)成交方在检测期间,有义务、有责任确保采购方提供的气瓶不流失、不混杂,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程序操作,确保检测质量和车辆安全,如造成气瓶丢失、混装或安全事故,由成交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采购方遭成的损失。成交方不得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将其气瓶交由本合同外第三方进行检验。

(9)为采购方车辆提供检测周期清单;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气瓶定期检验标准进行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10)凡国家或上级部门出台相关新政策新法规,成交方需及时向采购方提供或告知,便于双方及时遵照执行。

3.报价范围: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实施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应由供应商支付的人员、材料、保险、服务、规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报价。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为无效报价。

4.成交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对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采购方书面同意的,不得泄露给任何无关第三方。

5.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期限按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报名参与。

7.安全要求:在履约期间,成交供应商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七、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证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三)承诺书(模板见采购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信用报告;

(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经营场所示意图;

(七)经营场所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八)企业简介。

注:以上资料在网络报名时上传,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均须加盖报名供应商公章。供应商应在挂牌公告期(报名时间)截止前上传、修改以上资料并确保无误,挂牌公告期(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次上传或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方在挂牌公告期(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以上资料,资料不符的供应商其竞价资格不予通过。

八、交易保证金的交纳及时间

(一)交易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二)支付方式:通过供应商对公账户转账,报名供应商名称与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名称须一致。

(三)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同公告期截止时间(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响应无效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注意:

1.潜在供应商在交纳保证金时,请务必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 项目信息 ,认真阅读 注意事项 并按照 支付信息 进行转账(造成无效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招采平台所提供的账户为虚拟账户,且每次缴纳费用的账号基本不同,请各供应商在缴纳费用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账号,避免因账号错误而造成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

九、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一)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或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结束(若有质疑或投诉的,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候选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的保证金;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人的保证金。(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二)保证金处置办法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方签订合同。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10日内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方有权重新挂牌公开征集供应商。

(三)意向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当出现下列情形时,采购方可以以意向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为限,在扣除本所的代理服务费用后,向意向供应商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1.意向供应商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采购方和本所损失的;

2.意向供应商通过获取采购方的商业秘密,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采购方合法权益的;

4.意向供应商对采购方、交易机构及任何相关人员采取施加影响、行贿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竞价程序公正性的;

5.意向供应商违反在申请采购、公开竞价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6.意向供应商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7.意向供应商确定为最终供应商后,拒绝签署网络报价成交价格确认单的;

8.意向供应商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采购的;

9.意向供应商违反法律法规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则,影响竞价公正性的行为;

10.采购项目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供应商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所有意向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本所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当出现上述十一条所列情形时,保证金将直接向采购方指定资金账户划转,并由采购方负责余额处置。

十、其他事项

(一)意向供应商应对本公告所有条款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二)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引起的费用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方进行签证、索赔以及增加费用将不被批准。

(三)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方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方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四)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方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方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本次采购活动自发布公告至实施结束由采购方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参照法律法规、采购方相关内控制度及行业相关规范,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十一、公告渠道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

十二、服务费

代理服务收费按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为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按成交金额的1.5%,100万元-500万元按成交金额的0.8%,500万元-1000万元按成交金额的0.45%。代理服务费下浮20%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

收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开 户 行: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金融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0019。

十三、报名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各意向供应商于项目公告期内自行登录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

(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通讯地址:四川省南充市****

邮 编:6370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通讯地址:南充市****

邮 编:637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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