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承担主体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成安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公开择优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助环节及内容
成安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区域为成安县,中央补助资金共计530万元,支持内容:秸秆还田沃土、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等设备购置,补助资金不超过设备购置总金额的30%;对腐熟剂抛撒作业每亩20元进行补贴,对购买腐熟剂每公斤5元进行补贴;对秸秆收运储作业每吨100元进行补助;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评价补助资金20万元;开展技术集成创新与模式总结补助资金10万元。
二、补助方式及标准
资金补助采取先建后补、直接补助的方式,每个环节实施完毕经审核验收合格后,拨付补助资金;秸秆收运储,经第三方出具评估报告后,按程序拨付补助资金。
三、承担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1、承担主体需证照齐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与之相对应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和涉农企业均可。
2、有秸秆收购资金、设备购置资金保障,银行征信无不良记录,无违法行为。
3、承诺保证接受县****
四、遴选程序
1、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需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证 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等资质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同时携带公章和法人章),于****至****前(上午8:30 12:00;下午14:30一17:30),到县****
2、评审公示:县****
3、签订项目管理合同: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付建敏
电 话:****
2025年 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