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东干道五(津北路-环东干道四)慢行系统及绿化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 Z********)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环东干道五(津北路-环东干道四)慢行系统及绿化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6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环东干道五(津北路-环东干道四)慢行系统及绿化工程,中分分隔带4米,双侧设施带3米,非机动车道5米,人行道5米(含树穴栽植),全长530米,绿化面积约2120米,设施带及慢行系统面积约6890米。二年养管服务等工作。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养管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全过程监理,实行"三控、三管、一协调"。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环东干道五(津北路-环东干道四)慢行系统及绿化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环东干道五(津北路-环东干道四)慢行系统及绿化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2 | 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 |
3 | 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一名,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且为本单位职工; |
4 | 配置总监驻场代表1名,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监理实践经验。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兼任总监驻场代表,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总监驻场代表任命书,且为本单位职工。 |
5 | 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冷满眉 (签名) (盖章)
招标人或其植标代理机构: 大津天司公限公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