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五号、十六号安置地道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鉴于本工程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质保量按期完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对十五号、十六号安置地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劳务合作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条件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十五号、十六号安置地道路工程。
2.2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划分为 2 个施工标段。
A1标:十五号安置地道路工程-景观绿化,539118.96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A2标:十六号安置地道路工程-景观绿化,864365.54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施工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25年7月开工(具体以招标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服务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和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6月至2025年6月承建并成功完成1项及以上所投类别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工程量清单)加盖公章和完工证明以证明履约能力。
3.4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网页截图。
3.5投标人需提供计划在本项目主要人员工地负责人(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施工员(具有相应专业的大专毕业证及以上或具有相应施工员证书及以上资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C证)要求提供近六个月其中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6本项目报名不确定标段,投标单位必须对所投类别下的所有标段进行报价,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合格的投标单位。所有合格的投标单位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随机确定标段,不能平均分配时,随机列入第一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至****(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同时进行符合性资格审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电话、接收文件邮箱号)、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并将上述资料复印加盖公章。持一套加盖公章后的资料前往江西省宜春市****点击登录查看经开区工程项目经理部)(详细地址)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4.2 凡符合条件已被受理报名的投标人,请及时通过邮箱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上午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点击登录查看食堂二楼会议室(具体地址:宜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点击登录查看网(http:****://gonglu.yichun.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监督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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