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隅县保障性住房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林芝市****获取征集文件,并于****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察隅县保障性住房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0.00万元(具体以实际产生为准)
采购需求:征集3家供应商为察隅县保障性住房维修服务(详见征集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西藏农牧民建筑施工队资质。
三、获取征集文件
时间:****至****,每天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方式:携带资料现场报名;
售价:850元/套,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获取征集文件时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西藏农牧民建筑施工队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以上资料在响应报名时需提供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不允许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核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15点30分
地点: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时投标供应商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开标,其身份不一致的情形按无效投标处理。
2.依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110号令)第二十七条规定: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时,提交响应文件和符合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应当均不少于2家,淘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0%(本次招标淘汰比例确定为20%),且至少淘汰一家供应商。
3.本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网信察隅”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察隅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501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18008948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
联系方式:曾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