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轮次 | |||
轮次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剩余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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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 | **** 17:36:36 | **** 17:36:36 | 00天00小时00分00秒 |
基本信息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联系人: | 任** | 联系电话: | 028 50530 |
供应商类别: | 招标代理单位 | 最高限价: | 15,000 元 |
资料费(报名费): (报名后线上扫码缴纳) | 0 元 | ||
项目概况: | 我公司拟选取一名合格招标代理机构完成本项目的招标工作,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通知,根据市****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满足用户需要。 |
工期要求 |
自招标代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事项完成之日止。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公司经营范围包含招投标代理服务等相关描述;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复印件)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公司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社保证明);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6.投标人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 7.人员要求:拟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专职技术人员2名(须提供本项目拟定项目负责人及专职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的近期至少6个月(2024年12月—2025年5月社保证明))。中选人所配备的合同人员不能变更,须保证在招标活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或 1名专职技术人员随时能出场开展工作,上述人员均须具备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或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 8.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1个工作日在《眉山住建领域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中的当日信用评价分数90分及以上截图(截图需包含发布日期);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中选人严禁向招标人或其亲属以现金、礼品(快递送礼)、礼券等任何形式进行赠与。 11.若中选,请中选单位根据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盖鲜章(原件备查),格式要求详见附件1。提交时间为招采平台公布中选通知书后30日内,若不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要求的视为中选人自动放弃中选资格,并将其纳入《眉山天府新区自主招标采购平台》黑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