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宁市伊水·璟宸一期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弱电工程专业分包(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伊宁市伊水·璟宸一期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弱电工程专业分包(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40万元,招标人为伊宁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1 项目概况:伊宁市伊水·璟宸一期安装四合一光纤入户+配缆+四合一光交箱、监控、高空预警、全数字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纯车牌识别停车管理系统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1.1 建设地点:伊宁市伊水·璟宸一期;
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120703.55平方米。其中地上住宅 84800.56平方米,商业 1957.54平方米(包括消控及监控室、文化活动用房、公厕、再生资源回收点、便民蔬菜直销点、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卫生用房、警卫室等),换热站 278.7平方米,地下车库 33666.75平方米。
2.1.3 工程投资额:240万元;
2.1.4 计划工期 6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 07月 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 09月 12日;
2.1.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6 其他:无;
2.2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补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宁市伊水·璟宸一期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弱电工程专业分包(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宁市伊水·璟宸一期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弱电工程专业分包(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 6个月(2025年 1月至开标截止)的社保缴纳记录)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自 2022年 1月至投标截止前承担过至少 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光缆施工、监控、智能楼宇对讲系统、小区车辆识别系统等相关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关键页复印件)。
其他要求:/
(类似业绩具体指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变更的,工程业绩计入继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业绩。)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2024年 1月 1日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时间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信誉要求:
3.6.1 信誉基本要求:
(1)未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名单的;(提供自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间带时间的截图)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项目负责人近 1年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记录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提供自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之间带时间的截图);
(3)未被限制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活动的。
3.6.2 信誉其他要求:
(1)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
具体要求:提供近三年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年,指 2022年 6月 1日起至 2025年 6月 1日止。
(2)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不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 本项目招标评审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诉讼和仲裁情况是指与履行下述合同有关及本款项要求的法律败诉。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不纳入本项目评审。包括:
□施工总承包合同 ☑专业承包(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包合同 □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
具体要求:
具体年份要求为近 3 年,指 2022年 6月 1日起至 2025年 6月 1日止。
3.7 其他要求:
1、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6月 17日 10时 30分到 2025年 06月 23日 19时 30分
获取方式:在新疆伊宁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7月 07日 10时 30分
递交方式: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 B座 4楼开标 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7月 07日 10时 30分
开标地点:伊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国际 B座 4楼开标 2室)
七、其他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宁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宁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宁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新疆伊宁市****
联 系 人: 王欢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