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市立院区口腔科眼镜式医用放大镜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 2025-SJL-55)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泰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市立院区口腔科眼镜式医用放大镜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2万元,招标人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市立院区口腔科眼镜式医用放大镜采购项目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山东君彼 (001)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市立院区口腔科眼镜式医用放大镜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市立院区口腔科眼镜式医用放大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供应商须提供所投设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等齐全有效证件。
- 投标产品非医疗器械的,其制造商、代理商应具备国家、行业规范资质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齐全有效证件。
- 4、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3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来人领取。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山东君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市****)获取询价通知书。供应商须同时登录网站(https:****: 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8时30分
递交方式: 泰安市中心医院(党校院区)北楼306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8时30分
开标地点: 泰安市中心医院(党校院区)北楼306会议室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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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纪检监察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安市中心医院(青岛大学附属泰安市中心医院、泰山医养中心)
地址: 泰安市****
联系人: 孙老师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君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泰安市****
联系人: 陈燕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公司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EZO6OP80192 检程有限公司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