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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湖北药监”、今日头条号“楚天药闻”运维服务及微信公众号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武汉 全部类型 2025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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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湖北药监”、今日头条号“楚天药闻”运维服务及微信公众号推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模式:分散采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17:00:00

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湖北药监”、今日头条号“楚天药闻”运维服务及微信公众号推广项目可投

项目概况

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湖北药监”、今日头条号“楚天药闻”运维服务及微信公众号推广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获取采购文件,并于****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湖北药监”、今日头条号“楚天药闻”运维服务及微信公众号推广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5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如有):45万元(人民币),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今日头号运维服务最高限价25万元,微信公众号推广最高限价20万元。

6.采购需求: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湖北药监”、今日头条号“楚天药闻”运维服务及微信公众号推广,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服务期内的合同履约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续签,续签次数不得超过2次,总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3.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

3.方式:(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注册(网址:https:**** ---【新用户注册】,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 投标人注册操作指南);(2)注册完成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栏下载拟投标段采购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300元/份(包);(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CA办理咨询电话:****);(4)在电子交易平台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注册、文件下载、制作及上传标书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5)企业注册信息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6)项目具体业务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八条)。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

1)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的标段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完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2)如采购文件规定同时接收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开启现场(或邮寄)递交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递交(邮寄)纸质响应文件地址:武昌区****

五、开启

1.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点击登录查看官网(http:****/)

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武汉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武汉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科、宋黎明、周梦伊、汪树新

电话:****

相关附件

公告PDF:

其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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