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能源生产运营期及泉州基地新建项目铸造阀门(碳钢)采购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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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补遗、修正
第1号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潜在投标人的提问题,现进行如下答复,并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对潜在投标人提问的答复:
1、技术部分澄清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内容 | 招标文件描述内容 | 需澄清的内容 | 答复 | ||||||||||||
1 | 投标人选用等同或优于的品牌,投标前需提出书面澄清,经招标人确认同意后,将以澄清答复形式向全体潜在投标人发布。未经同意选用其他品牌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我公司原材料(阀门毛坯)新增供应商如下,请招标人确认。
| 执行原招标文件通用铸件供应商名单。 | |||||||||||||
2 | 第五章 供货要求 | 投标人选用等同或优于的品牌,投标前需提出书面澄清,经招标人确认同意后,将以澄清答复形式向全体潜在投标人发布。未经同意选用其他品牌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远大阀门集团有限公司为2024-2026 年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通用阀门铸件资格审查合格厂家,对于原材料厂家是否可以采购远大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 鉴于远大阀门集团有限公司为2024-2026 年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通用阀门铸件资格审查合格厂家,同意原材料厂家可以采购远大阀门集团有限公司 |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09时30分。
原招标文件涉及此部分内容以本澄清为准同步修改,其他事项不变。
若此澄清与招标文件或之前发出的澄清不一致,以此澄清为准。请各投标人收到此澄清后立即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
联系人: | 郑亦铭、常刚 |
联系电话: | **** |
电子邮件: | ****@sinochem.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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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