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信州区万寿园建设项目一批工程建筑石料用粉砂岩处置(3)拍卖公告
饶产办ggz2025-314号
受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定于****9时30分,在上饶市****
一、标的概况、起拍价: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可作为建筑石料用粉砂岩 | 起拍价 | 竞买保证金 |
上饶市信州区万寿园建设项目一批工程建筑石料用粉砂岩处置(3) | m3 | 9188.78 | 20.6748 | 5 |
二、拍卖方式:一家报名协议转让,两家以上(含两家)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买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重大事项揭示: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
2、标的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到标的物所在地了解、勘查。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受让方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受让方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应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等应承担的相应义务。转让方与拍卖公司对本次拍卖标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规格、数量(重量)、成份、质量、等级、颜色等),成交后所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受让方还需缴纳5万元作为标的清转运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完成标的清转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不计息退还)。若受让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则视为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取消受让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付清应付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就地按现状交付标的。
6、标的自交付之日起,有关标的的一切风险归于受让方,标的出现遗失、失窃、灭失等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损失。
7、标的的清转运由受让方负责,清转运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环保责任、安全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清转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标的清转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如遇气候原因,可以适当顺延)。逾期不能完成标的清转运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清转运过程中,应全程接受转让方的监督。
8、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五、标的咨询与展示: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和展示。
六、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17时止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他人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携带原件以核实)到点击登录查看办理竞买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须在****17时前汇入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竞买成功的受让方,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
【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账号:****016,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联系电话:**** 金女士
公司地址:上饶市****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项目未尽事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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