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华新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威县华新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河北省威县人民法院于****依法裁定受理威县华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指定管理人。现因破产清算
工作需要,为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
定,现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选聘评估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债务人威县华新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住所地位于河北省邢台市
威县****
售轻钢龙骨、 烤漆龙骨、冷轧钢带、热镀锌钢带、彩涂板;钢结构制作与安装;外
墙保温板、木制品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
止和限制进出口的业务除外)。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完成破产企业全部资产的评估工作,向管理人提供评估报告;
2、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报告;
3、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对评估报告、专项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
5、管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的其他专业服务;
6、工作要求参照要求。
三、资质及团队人员要求
1、评估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都要能够保证工作需要,具备相应资质、
资格要求;
2、评估机构对拟派出项目团队负责人、工作人员数量及其人员具备的技术职
称、资格证书需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
3、评估机构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
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
员。
四、评估费用
1、本项目在破产程序中因对评估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评估报告过期
后管理人要求出具新的或补充评估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2、如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
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3、因破产案件的特殊性,没有预付款,评估费用与其他破产费用同步清偿。
五、报名资质要求
1、报名单位应当列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并具有相
关业务经验;
2、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3、熟悉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具有破产企业评估业务经验;
4、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
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报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日前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纸质申报
书用档案袋封装,加贴封条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公章。申报书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参与意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评估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师、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5、评估相关业绩证明等(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本机构参与企业评估工作
经验);
6、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报价方案及是否接受垫付前期费用的说明;
7、本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
(5)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评估报告;
(6)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报告内容
的解释工作;
(7)最终报酬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及工作量,接受法院和管理人的调整。
七、报名方式
1、材料邮寄地址:邢台市****
2、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3、报名时间截止到****17:00止。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聘评估机构接受河北省威县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
经验、报价等事项由管理人综合评定后决定。
3、关于最终入选结果,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
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4、评估机构的入场时间待签订委托合同后以管理人通知的时间为准;如因案件
原因,不进行评估的,管理人有权不签订委托合同或者签订委托合同后解除合同,
管理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5、本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附件。
6、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破产管理人。
点击登录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