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上饶市信州区万寿园建设项目一批工程建筑石料用粉砂岩处置(3) |
标的名称: | 上饶市信州区万寿园建设项目一批工程建筑石料用粉砂岩处置(3),挂牌价206,7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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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 | 经济类型: | 所属行业: | 注册资本: 万元 | 法定代表人: |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 |
资产状况: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项目简介: | 详见附件(请下载) 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转让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上饶市**** 2、标的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转让,转让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转让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 3、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到标的物所在地了解、勘查。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等。受让方一经应价、报价,即表明受让方完全接受标的现状,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相应款项的缴纳、文件的签署等应承担的相应义务。转让方与拍卖公司对本次拍卖标的已知或未知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规格、数量(重量)、成份、质量、等级、颜色等),成交后所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受让方还需缴纳5万元作为标的清转运履约保证金(受让方完成标的清转运工作,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不计息退还)。若受让方未按规定如期付款则视为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退回,并取消受让方资格,一切损失及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付清应付款项后,7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就地按现状交付标的。 6、标的自交付之日起,有关标的的一切风险归于受让方,标的出现遗失、失窃、灭失等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损失。 7、标的的清转运由受让方负责,清转运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环保责任、安全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清转运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标的清转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如遇气候原因,可以适当顺延)。逾期不能完成标的清转运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清转运过程中,应全程接受转让方的监督。 8、拍卖成交后,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
| 1.意向受让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意向受让方提交竞拍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竞拍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5.受让方交清成交价款及费用后,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6. (1)本次拍卖所涉及的税费承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3)本次拍卖所涉及的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由受让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转让方按《交易合同》的约定交付标的,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 8.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17时。 9.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拍卖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原则上不得代交保证金,确需代交的,一个交纳主体针对一个交易标的只能交纳一份交易保证金,代交的须备注项目名称及被代交方名称),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金女士 10.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016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 拍卖时间: ****9时30分 拍卖地点:上饶市****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报名且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款付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金诚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金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