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平原示范区****
(结算审核)采购公告
本项目为新乡平原示范区****(结算审核),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新乡平原示范区****(结算审核).
2.
项目概况:
新乡平原示范区站前路道路工程等5个项目包含市****
3.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已落实。
4.
采购范围及内容:
新乡平原示范区****
5.
工期要求:
自采购人委托之日起开始实施,15日历天内出具审核初稿,服务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成。
6.
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行业质量合格标准。
7.
采购最高限价:工程结算审核服务费=审查基本费+审减工程费。审查基本费:按送审工程造价的0.5%(固定费率)计取;审减工程费:以结算审减金额的1.80%计算。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采购最高限价,否则按作废处理。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专业年限至少8年及以上(以证书日期为准),且注册于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
3.****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至少2个(含)工程投资额在5000万元(不含)以上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工程结算、竣工结(决)算项目或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
4.信用要求: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须为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报价。[提供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被列入我公司"不良行为"的企业或单位以及相关人员拒绝参与本次投标。
8.该投标供应商不得与平原示范区财政局评审中心或纪工委审计部门审核该项目单位是同一单位,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三、
报价要求
1.供应商参加招标活动应当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凡参与本次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已充分认识和理解了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影响事项和困难、风险等情况。
2.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全部采购内容,且不得超过采购最高限价。报价应包含完成该服务所需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劳务费用、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交通费用、餐费、住宿费、文件制作费等与该服务之准备及实施有关一切费用及意外风险损失费,采购人无须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得更改,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四、
投标文件递交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扫描下方二维码自行获取。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上午10时00分。
3.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格式及盖章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统一转换为电子版PDF格式并设置为(打开)加密。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163.com,邮件正文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5.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密码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163.com,邮件正文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6.加密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按时(发送密码)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乡市****
联系人:姚俊涛
联系电话:********
E-mail:****@163.com
监督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 1556021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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