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
各潜在投标人:
萧县****
问: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是否为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4条填写的:****.55元
答:是。
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2.2.2条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为“√方法二 ……
”,请问是否是取所有通过资格、形式、响应性评审投标单位的评标价计算平均值
答:本条调整为,取通过资格、形式、响应性评审的投标单位且评标价大于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计算平均值,低于最高投标限价85%的评标价不参与平均值的计算。
本招标项目 E1= 0.6 ;E2= 0.3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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