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仓储物流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门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 XJCY-HTXCG(TP)-2025-001)
一、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2)、(4)修改为如下: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3月、4月、5月三个月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4)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2025年3月、4月、5月三个月,(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金诚鸿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疆金诚鸿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
联系人: 郭先生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策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
联系人: 蒲文国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蒲文国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SE201109E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