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年度工程项目设计、造价和监理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5- JKHYSQ-G4010 三、项目概况: 1.1 年度工程项目由多个金额较小的零星项目组成,总金额约500万元,每个零星项目单独签订协议,独立结算。设计费=设计概算金额*中标费率;造价费=招标控制价*中标费率,单个项目最低服务费=3000*500*中标费率/1.7,监理费=施工合同价*中标费率。 1.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为叁个标段;第一标段:工程设计,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提供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参加技术交底、竣工验收等施工环节;第二标段:工程造价,根据设计文件(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后续阶段的相关技术服务等;第三标段:工程监理,提供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的监理服务; 1.3服务要求:中标单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履约,否则按照违约条款进行处罚。设计单位在接到设计任务后,概算30万元以内的项目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设计成果,概算30万元以上的项目10个工作日内提供设计成果;造价单位接到造价咨询任务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监理单位选派的监理人员必须有15年以上从业经验,在项目开工前一周到场,每月在位不得少于22天。 1.4最高限价:第一标段:服务费费率4.08%;第二标段:服务费费率0.6%;第三标段:服务费费率3.2%。 1.5报价方式:各标段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按费率自主报价,合理低价中标。 1.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所有投标人须满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 第一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甲级、市政行业乙级、风景园林乙级;拟配备项目成员壹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不少于2名; 第二标段:具备相关行业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拟配备项目成员中,壹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3人,贰级注册造价师不得少于3人; 第三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高级职称,有15年以上从业经验。 2.2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二维码标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确保二维码清晰可查; 2.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2.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5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中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 2.6投标人应按照要求报出拟参与项目的投标报价单。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2.8成交人无故拒不履行竞价结果造成延误招标的将视为违约,招标人将依法追究责任,追偿实际损失,并列入相关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甘肃省 张掖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0: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0:00 (三)投标地点: 甘肃省 张掖市 (四)提交方式:邮寄或线下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09:00 (二)开标地点: 甘肃省 张掖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2 ):不需要提交样品 采购包(3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2 ):不需要现场踏勘 采购包(3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