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港区颍泉周棚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建筑单体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阜阳港区颍泉周棚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建筑单体设计现在已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现对本部分内容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招标人)。
(二)招标范围
1. 建设内容:
本工程拟建设新建10个1000吨级泊位及配套设施,其中6个通用泊位、4个多用途泊位,使用岸线长度为750m;占地面积约533.3亩,设计年吞吐量为1230万吨,其中集装箱5万TEU。
2. 工作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相关技术资料,按照交通部及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和《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50104-2010等规范相关要求,完成建筑单体设计工作,确保通过专家评审会,并获得主管部门批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根据总体工程平面布置方案,总体工程新建生产及生活辅助建筑物包括:信息中心楼、宿舍楼、1#变电所、机修车间/工具间、1#2#3#门卫、1#2#多功能仓库、生活泵房、生活污水处理站、含油污水处理站、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除尘泵房、1#2#地磅房、流动机械库、2#变电所等建筑单体,构筑物有围墙围网、生活水池、生活污水调节池、含油污水调节池、初期雨水调节池和汽车衡等,各建筑和构筑物具体信息详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其中,设计工作内容为建筑单体设计,具体设计内容以总平面布置图为准。
3. 工作要求:
详见“五、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且无外资背景;
2.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派项目组人员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 自****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20000平米及以上的工业项目或工业项目配套工程建筑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系统中列入违法和失信企业名单;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控制限价
本部分阜阳港区颍泉周棚作业区综合码头项目建筑单体设计的招标控制限价为230万元。
(五)确认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12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供应商平台(https://sp.iccec.cn/,以下简称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投标。确认后按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下载招标文件。未确认是否参加的单位无法参与后续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地点
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投标的方式进行,投标文件上传至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投标文件应包含投标文件PDF(盖章扫描)。若使用电子印章需同时提供公安备案信息或其他合法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限为****9时00分。
2. 逾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后期如有调整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完成补遗形式通知,不足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开标地点:中交集团供应链系统线上开标。
序号 | 附件名称 | 附件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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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设备物资说明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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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技术服务 | 1.**** | 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