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中国十五冶鄂州机场高速二期项目武阳高速保通服务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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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2025 年 6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为综合评分法,项目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根据评标结果,现将评标情况及中标候选人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1.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对 3 家投标人进行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满足条件的投标人为 3 家,不满足条件的 0 家。
2.中标候选人情况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武汉乾安捷达智能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武汉天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元) | 2,902,100 | 2,940,800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工期或交货期 | 8 个月 | 8 个月 |
3.公示时间
2025 年 6 月 23 日 10 时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 10 时。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招投标法律法规,投标人或直接参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书面异议书至少应包括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被异议人名称、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3)以下异议将不予接收:
①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②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③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④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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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武汉市****
邮编:43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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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电子邮箱:****@cn15mc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