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造价(定额)站、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成立长三角区****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党政机关、率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及相关企业,征集从寧且熟悉工程造价领域人才队伍培育、造价信息发布、计价规则制定和监管体系完善等工作的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勇于担当作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积极履行 职责,并按有关要求保守工作秘密;
3.6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业研究工作;
4.具备副高级职称3年以上或正高级职称。
(二)专业条件
1.人才共育
报名人才共育意向的专家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且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1)具有10年以上高等院校“工程造价 ”或“工程管理 ” 专业任教经验;
(2)主编过1本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
(3)参与过3次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命题与阅 卷工作。
2.信息共享
报名信息共享意向的专家需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满足以下至少两个条件,全部具备者优先:
(1)具有10年以上注册执业经历;
(2)编制或审核10个及以上工程造价指标,成果出版更佳;
(3)作为主要起草人,参加过1次及以上国家或省级造价相关标准的编制工作;
(4)具有较强的建设工程要素市场价格信息采集、监测能 力,以及较强的文字功底,能为构建长三角区域建设工程造价综 合指数体系的决策等提供意见建议。
3.规则共定
报名规则共定意向的专家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具有10年以上高等院校“工程造价 ”或“工程管理 ” 专业任教经验;
(2)参与过2次以上国家级或省级计价标准、计价依据编制工作;
(3)参与过2次以上国家级或省级计价行业政策文件制定 工作。
4.管理共商
报名管理共商意向的专家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者优先:
(1)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高等院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有10年以上“工程造价管理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 ”研究或工作经验;
(2)作为主要编制人员,参加过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监 管、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检查标准等工程造价管理相关制度的 制定工作;
(3)参与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执业人员监督检查工作。
(三)禁止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从事工程造价相关业务活动中有过不良信用记录的;
2.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因违纪受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刑事立案调查的。
三、专家管理
专家聘期实行4年一届,第一届聘期为2025年至2029年。
专家库成员应尽职履责,若出现连续三次不参加活动或连续两次对所承担的工作不能按照要求完成情况时,将取消专家资格。
四、征集程序
1. 申请人填写《专家申请表》(附件2),确定一个或两个意向领域,由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附职称、职务及工作年限证明和所获工程造价领域成果、荣誉及技能证书等申请材料 料复印件,报所在市站初审。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料的真实性和有 效性负责。
2.各市站应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料进 行初审,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于**** 前将拟推荐专家的纸质申请表及《专家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至省站,同时将推荐专家的申请材料料电子版发至省站市场管 理科电子邮箱。原则上各市推荐专家应不少于4 人(每个领域至少1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点击登录查看11楼
附件:1.长三角区域工程造价管理一体化发展专家申请表
2.专家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