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庐江县****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庐江县****澄清公告3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庐江县****(项目编号:****)澄清公告3如下:
1、问:我单位获得奖项为“xxxx乡村振兴建设EPC项目”是否属于美丽乡村建设或和美乡村建设或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类型
答:“xxxx乡村振兴建设EPC项目”需要查看其建设内容和项目特点是否与本项目要求的“类似项目”所相符。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定。
2、问:我单位获得的奖项为中国风景园林学会颁发的中国风景园林学会科学技术奖(园林工程奖)铜奖,请问是否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标准2.2.2(2)中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招标文件第73-74页)打分要求
答:本项目要求的是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或“工程类设计奖项”,如不是“优质工程奖”也不属于“工程类设计奖项”,则不符合招标文件打分要求。
3、问:我单位获得奖项获得的奖项为佛山市市政公用事业协会颁发的佛山市市政基础设施优良样板工程,请问是否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标准 2.2.2(2)中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的要求
答:本项目要求的是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或“工程类设计奖项”,如不是“优质工程奖”也不属于“工程类设计奖项”,则不符合招标文件打分要求。
4、问: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2个业绩均是承担本项目设计方提供还是作为本项目施工方提供的类似业绩中是承担设计方的请明确。
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分要求的业绩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本次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的设计业绩。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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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项目名称:庐江县****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庐江县****
澄清公告2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庐江县****(项目编号:****)澄清公告2如下:
一、 变更公告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仅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s:****)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进行查询核对,并将查询截图及查询结果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本项目对应资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如下: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注册一级建造师 50 人以上。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2 人。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5 人。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及有关文件中对应资质等级标准要求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招标文件第三章“3.8 评标结果”增加:“3.8.3 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注册建造师专业、数量应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将对此进行核查,不满足要求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具体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二、 答疑公告
1、问:我单位关于庐江县****
答:“田园乡村建设项目epc”业绩及获奖需要查看其建设内容和项目特点是否与本项目要求的“类似项目”所相符。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定。
2、问:本次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关于业绩中注:1 、类似项目:美丽乡村建设或和美乡村建设或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我单位业绩项目名称未体现上述关键字,施工内容中体现美丽乡村是否认可
答:认可,“类似项目”业绩无需一定体现在项目名称上,只需能反映出建设内容和项目特点与本项目要求的“类似项目”所相符即可。
3、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关于奖项中注:1 、类似项目:美丽乡村建设或和美乡村建设或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请问“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获奖业绩是否认可
答:“新型城镇化建设”获奖业绩需要查看其建设内容和项目特点是否与本项目要求的“类似项目”所相符。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定。
4、问:我单位在研究招标文件过程中发现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 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我单位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为城市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是否符合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请明确
答:符合。
5、问:本次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关于业绩要求为“类似项目:美丽乡村建设或和美乡村建设或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请问我单位提供的业绩项目名称: “山里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内容: “主要为山里入村路、村北东西路(通往四舍山自行车道)道路提升,四舍河(山里段)河道整治及亲水设施建设,村内排水沟整治、绿化提升等”是否符合要求
答:“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与本项目建设内容和项目特点不匹配,不予认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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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项目名称:庐江县****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庐江县****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庐江县****(项目编号:****)澄清公告如下:
1、 问:本次招标文件详细评审中关于业绩和奖项要求为“类似项目:美丽乡村建设或和美乡村建设或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请问“中心村建设项目epc”的业绩及获奖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满足。
2、 问:本项目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是否认可
答:如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提供,满足此条即可。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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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https://ggzy.hefei.gov.cn/jyxx/002001/****/****/2dddd67d-d2a1-4428-a1e9-2a78ba2db6c0.html?ztbtab=****&biaoduanguid=b5ab9f2d-876b-4434-b528-5decd032aa6b#time=****-18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