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88万元。
2.采购内容:物业服务,详见第二部分采购服务要求和商务要求。
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经营范围应包括物业服务相关内容。
(一)发售时间:2025 年 6 月 24 日至 6 月 30日(09:00—12:00,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电子发售
(三)发售方式:电子报名,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需将以下内容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作为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邮箱正文需填写公司名称、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5.无重大违规违法生产经营声明。
(四)招标文件售价:0元/份。
投标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
开标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
招标机构: 某单位
地 址:北京怀柔区
联 系 人: 田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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