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0449XQ-****-000307-3 |
信息发布时间 | **** 15:45:47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1 | ****001 | 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 | 公开招标 | 154.8 |
关于“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
各潜在投标人:
一、相关潜在投标人的提问己收悉,现做出回复,内容如下:
疑问1:本项目“类似项目奖项”、“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奖项”、“其他主要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中要求的设计成果奖,提供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奖是否符合要求
疑问1回复:符合,本项目“类似项目奖项”、“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奖项”、“其他主要人员配备”评分标准中要求的设计成果奖包括市政公用工程勘察设计成果奖。
疑问2:招标文件P42页,其他主要人员配备里,参与本项目的设计人员等近5年内(指202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请问:2025年5月是否应为2020年5月
疑问2回复: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近5年内”指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通知变更内容。
二、评标标准内容变更如下:
1.“类似项目奖项”评分标准变更
原评分标准为“近5年内(指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揽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建筑设计成果奖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获得省部级建筑设计成果奖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获得国家级奖一个、省部级奖一个及以上的最多得1.5分(满分2分)。”变更为“近5年内(指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揽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设计成果奖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获得省部级设计成果奖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获得国家级奖一个、省部级奖一个及以上的最多得1.5分(满分2分)。”。
2.“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奖项”评分标准第二项变更
原评分标准为“2.获奖情况: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近5年内(指202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建筑设计成果奖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获得省部级建筑设计成果奖的,每个得0.5分,最多得1分;获得国家级奖一个、省部级奖一个及以上的最多得1.5分(满分2分)”变更为“2.获奖情况: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近5年内(指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国家级设计成果奖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获得省部级设计成果奖的,每个得0.5分,最多得1分;获得国家级奖一个、省部级奖一个及以上的最多得1.5分(满分2分)”。
3.“其他主要人员配备”评分标准第二项变更
原评分标准为“2.设计人员获奖情况:参与本项目的设计人员等近5年内(指202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主持或参与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获得国家级建筑设计成果奖的,每有一个得1分,获得省部级建筑设计成果奖的,每有一个得0.5分,累计加分,最高得2分(满分2分)。”变更为“2.设计人员获奖情况:参与本项目的设计人员等近5年内(指2020年5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主持或参与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获得国家级设计成果奖的,每有一个得1分,获得省部级设计成果奖的,每有一个得0.5分,累计加分,最高得2分(满分2分)。”。
招标文件中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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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安徽舒城经济开发区杭﹒﹒﹒变更公告.pdf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澄清与修改公告正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