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科技一、二、三回收及西部回收焦油渣无
害化处理(第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化学科技一、二、三回收及西部回收焦油渣无害化处理(第
二次招标)(AGGFGSFGXHG****)采购人为鞍钢股份有限公
司设备工程部综合计划,采购项目资金来自其他,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化学科技一、二、三回收及西部回收焦油渣无害化处理(第二
次招标)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联合体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2)非联合体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100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具有近10年以来(****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或交工日为
准)国内环保类(包括但不限于固体处理、煤气或烟气净化等)项目业绩
(含EPC、BOT、BOO)至少1项。提供特许经营协议(或合同)、技术协
议(或技术规格书)、发票(或竣工报告)。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1.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若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
成员注册资金合计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项目特许经营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效存续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
(2)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相应的投融资能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
体牵头单位提供近3个月的自有资金证明和2024年审计报告。自有资金要求
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建设费用报价)的40%,并提供金融机构自有资金证
明,其余资金应提供县级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或保函等证
明文件。
(3)财务报表真实可靠,并提供2024年审计报告或2024年财务报表(盖
章)。
(4)项目须在鞍山市****
点击登录查看设备工 招标公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程部综合计划 司:
地址: 鞍山市铁西区环钢路1号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
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刘杰 联系人: 孙福申
电话: **** 电话: ****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
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
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
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9. 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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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Epoint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