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龙山区块清扫保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7.3环卫相关作业车辆最低要求配置表 | ****发出的配置表要求 | 采购需求中的7.3环卫相关作业车辆最低要求配置表以本次发出的为准。 |
2 | 评标办法中的设备投入 | 除环卫相关作业车辆最低要求配置外,供应商增加(自有或租赁)以下设备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 ①增加洒水车1辆(10T及以上)得1分; ②增加无人自动扫地机1辆(1T及以上)得1分; ③增加洗扫车1辆(3T及以上)得1分。 注:车辆如是供应商自己购买车辆,须提供购置车辆有效保险单、车辆发票或车辆行驶证,且年审须在有效期内;车辆如是供应商租赁车辆,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车辆有效保险单、车辆发票或车辆行驶证,且年审须在有效期内。如不满足上述要求,本项不得分。 | 除环卫相关作业车辆最低要求配置外,供应商增加(自有或租赁)以下设备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 ①增加洒水车1辆(核定载质量10T及以上)得1分; ②增加无人自动扫地机1辆(总质量1T及以上)得1分; ③增加洗扫车1辆(核定载质量3T及以上)得1分。 注:车辆如是供应商自己购买车辆,须提供购置车辆有效保险单、车辆发票或车辆行驶证,且年审须在有效期内;车辆如是供应商租赁车辆,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车辆有效保险单、车辆发票或车辆行驶证,且年审须在有效期内。如不满足上述要求,本项不得分。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