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经市卫生健康委审核,现将拟变更的医疗机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布之日算起。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出异议必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公示期间受理科室:禹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联系电话:****。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变更项目 | 变更后登记事项 |
1 | 禹州仁信医院 | 核减床位 | 20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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