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为确保我单位负责的《点击登录查看食堂改建项目》顺利推进,现拟比选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完成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代理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食堂改建项目。
2.服务地点:青川县关庄初中学校内。
3.项目匡算:30万元。
4.代理服务费收取:招标代理费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具有良好信誉:在“信用中国”平台无失信被执行记录。提供单位在“信用中国”平台查询记录截图并打印加盖公章。
(2)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代理内容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抽取(邀请)开评标专家、拟定合同、组织开标,发放中标通知书,项目归档、处理项目开展中的质疑(如有),采购平台上传有关资料等有关工作。
四、服务周期
本项目采购全过程。
五、报价资料投递方式及投递时限
如有意接受上述项目招标代理服务的单位,请于****9时30分前将上述资料密封封装并加盖公章(未密封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送达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比选取方式
(一)代理服务报价资料:
1.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招标代理服务报价函》,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比例收取,若未注明下浮比例,视为无效报价。
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在“信用中国”平台查询记录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缺失上述其中一项资料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比选评审方法:
①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的价格评审,按照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②评审委员会认为报价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报价供应商平均报价4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报价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或评审委员会认为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③评审委员会将有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低报价的报价供应商作为预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无法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的,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方式推荐预成交供应商。比选文件未明确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审委员会认定为低价恶意竞争的,视为无效报价。
八、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元市****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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