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www.hnaee.com)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承租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租金按季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笔季度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的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标的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承租押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 8、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首笔季度租金及承租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2、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 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费、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未及时缴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3、出租方提供正常的水、电等设施,并对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进行基本保洁及维护。 4、承租方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消防改造后,出租方积极配合承租方办理相应的消防报建、验收手续,所发生的相应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出租方为承租方单独安装水、电、气表,并满足承租方正常水压、用电负荷、气压的需要,超出酒店现行用电负荷部分,承租方应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企业申报增(扩)容、安装及费用。 6、承租方应善意使用该租赁房屋,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7、承租方必须保证其经营活动合法,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承担售后服务。因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经营风险、火灾、人身及财产侵权纠纷等),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8、承租方应维护公共设备、设施及营业场所正常有序的经营秩序,维护酒店整体形象。 9、承租方租赁经营期间,不得以任何名义对外宣传含有“华天”字样,对外出具的收据、发票均不得出现“华天”字样,如经发现,承租方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外,还应当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整。 10、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11、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或用作禁止经营的其他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12、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