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诚公司对救援中心非办公场地清理、道路绿化、绿化灌溉系统及种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信诚公司对救援中心非办公场地清理、道路绿化、绿化灌溉系统及种植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 07日 10 : 3 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信诚公司对救援中心非办公场地清理、道路绿化、绿化灌溉系统及种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94595.59
最高限价(元):394595.59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信诚公司对救援中心非办公场地清理、道路绿化、绿化灌溉系统及种植项目 | 1 | 394595.59 | 项 | 拆除清理费用(垃圾清理,制作车间、废弃建筑物清理改建)、非办公场地道路绿化、绿化灌溉及种植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起 4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 1: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工程项目为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6%(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151918978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鸿星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