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临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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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格尔木、临河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二、招标编号:****
三、项目概况:本工程遴选两家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第1包、第2包各一家)。
第1包:格尔木新建场坪5000平米,新建道路698平米,道路宽度为5米;道路改造10007平米,道路宽度为5米,新建栅栏1082米等。工程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期要求:10日历天。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费预算:1.0万元。
第2包:临河新建场坪4000平米,新建道路2590平米,道路宽度为7米;道路改造5187平米,道路 改造宽度4米-5米,新建栅栏1063米。工程地点:内蒙古临河区****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工期要求:10日历天。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费预算:1.0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信誉良好,且在****起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军队采购网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
(五)报价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资质证书;
(六)报价人派遣人员必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至****,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三)发售方式:线上发售,报价单见附件。
(四)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9时00分(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采购评审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线下提交。报价文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装文件袋密封,封面以“XXX公司报价文件+项目名称+包号”命名。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账户信息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6.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发布。
八.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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