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中国移动河北公司2025年重要客户算力集群项目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
996台服务器、56台机柜、42台交换机。设备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以下单为准。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服务器-D21 | 台 | 1 |
2 | 服务器-D22 | 台 | 1 |
3 | 服务器-D23 | 台 | 100 |
4 | 服务器-D24 | 台 | 36 |
5 | 服务器-D25 | 台 | 36 |
6 | 服务器-D26 | 台 | 66 |
7 | 服务器-F21 | 台 | 144 |
8 | 服务器-F22 | 台 | 90 |
9 | 服务器-F23 | 台 | 522 |
10 | 机柜-E21 | 台 | 42 |
11 | 机柜-A21 | 台 | 13 |
12 | 机柜-A22 | 台 | 1 |
13 | 交换机-B21 | 台 | 28 |
14 | 交换机-B22 | 台 | 14 |
1.3 标段及份额划分:项目划分1个标段,选取1个中标人。
兼投兼中原则:不涉及。
1.4 需求满足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1.5 本项目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投标限价20088.5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以下表格为系统自动生成,不作为参考。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数据中心交换机(接入交换机)(非标产品) | 套 | 28 |
标包1 | 数据中心交换机(非标产品) | 套 | 14 |
标包1 | 网络综合机柜(非标产品) | 台 | 56 |
标包1 | 机架式PC服务器(非标产品) | 套 | 996 |
2.1 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2.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3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财产被接管、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最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向前推算)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被采购人/招标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在惩罚期内的。
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制造商投标,提供相关制造商资格声明;如为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投标,否则均将被否决,不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
2.5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的交换机设备应具备由工信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进网许可证(含进网试用批文)。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11.1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如遇到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平台操作问题,可联系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139-0123(平台支撑)。
11.2 CA 办理:CA 证书的办理与项目报名无关,与申请人投标相关。CA 证书办理有两种方式,在线办理、现场办理。在线办理:进入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平台服务中心 CA 证书办理界面办理;现场办理:各省都有办理地点,河北地区的可以与以下受理点联系,受理点地址及联系电话登录(https:****:****),进入“CA 证书办理及安装”-“受理点查询”界面。
11.3 供应商须办理 CA 证书作为投标阶段的操作凭证。CA 证书在初次报名成功后向系统技术支持部门申请办理。已办理 CA 证书的供应商因企业信息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更新 CA 证书的,须及时向系统技术支持部门提出,因供应商未及时更新 CA 证书导致其投标受影响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将不再支持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BJCA)证书,供应商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应答、标书澄清、签署廉洁承诺书等操作,均需使用 CMCA 证书。请供应商尽快办理 CMCA证书,若因未及时办理 CMCA 证书而影响到投标等业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CMCA 证书办理渠道:
1、在线办理:已持有 BJCA 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请访问本公告下方“BJCA 证书替换专区”办理换证业务。其余供应商请访问页面下方“企业供应商用户”或“个人供应商用户”办理 CMCA 证书新办业务。在线审核、制证、邮寄需要 2-5 个工作日,请预留足够的时间进行在线办理。
2、现场网点办理:供应商可前往各省受理点现场办理“BJCA 证书替换”及“CMCA 证书新办”业务,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页面上方“受理点查询”。受疫情影响,请前往受理点办理业务之前致电咨询确认当地防疫要求。如供应商对证书办理、使用等有疑问请联系 CMCA 客服热线 400-111-5580 或在线客服反馈。
11.4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发布的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提交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1.5 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系统支撑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如至少 3 张不同操作步骤(包含上传、加密、提交操作)的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经招标人确认,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11.6 本项目采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http:****)五期系统,供应商须通过五期系统进行报名及投标,系统目前支持 Google Chrome、360 版本浏览器,若在报名或投标过程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139-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