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
一、项目名称:沂水县****
二、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人员、设计和施工能力,且应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变更为: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资质、财务、人员、设计和施工能力,且应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地址:山东省临沂市****
招标人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临沂市****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赵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