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拟采购AP、AC、无线多业务控制器、接入供电设备及全光配套设备,内容如下表,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设备 | 类型 | 设备描述 | 预估需求参考量 | 未含税单价(元) | 未含税总价(元) |
AP WiFi6/ AP WiFi7 | 放装AP | 室内覆盖802.11ax设备,支持普通覆盖场景 | 3344 | 780.53 | **** |
放装AP | 室内覆盖802.11be设备,支持普通覆盖场景 | 3344 | 973.45 | —— | |
放装高密AP | 室内覆盖802.11ax设备,支持高密覆盖场景 | 227 | 2150.44 | 488150 | |
放装高密AP | 室内覆盖802.11be设备,支持高密覆盖场景 | 227 | 2300.88 | —— | |
面板AP | 房间覆盖802.11ax设备,支持86面板盒安装 | 7045 | 610.62 | **** | |
面板AP | 房间覆盖802.11be设备,支持86面板盒安装 | 7045 | 707.96 | —— | |
室外AP | 室外覆盖802.11ax设备,支持室外大场景 | 402 | 5446.90 | **** | |
室外AP | 室外覆盖802.11be设备,支持室外大场景 | 402 | 5530.97 | —— | |
AC | 512档AC设备 | 管理512个AP,适用于小规模场景 | 41 | 7079.65 | 290265 |
1024档AC设备 | 管理1024个AP,适用于大规模场景 | 3 | 13716.81 | 41150 | |
5000档AC设备 | 管理5000个AP,适用于大规模场景 | 2 | 79292.04 | 158584 | |
10000档AC设备 | 管理10000个AP,适用于大规模场景 | 1 | 134070.80 | 134071 | |
无线多业务控制器 | 智能控制服务器 | 存储智能控制管理日志,提供16TB存储空间,保留180天,通过设备上报的审计日志,数据深挖、分析,以图表形式展示上网行为状况,日志内容展示 | 7 | 53539.82 | 374779 |
基础档容量无线多业务控制器 | 支持认证、流控、审计、安全功能、含AC、IPS、AV特征库。适用于微型规模场景 1、最大适用带宽2G,实际配置三层吞吐量licens 40G 2、12个千兆电接口+12个千兆光接口+4个万兆光接口+4个扩展槽位 | 10 | 128318.58 | **** | |
中档容量无线多业务控制器 | 支持认证、流控、审计、安全功能、含AC、IPS、AV特征库。适用于中规模场景 1、最大适用带宽10G,实际配置三层吞吐量licens 70G 2、8个千兆电接口+12个万兆光接口+5个扩展槽位 | 2 | 283185.84 | 566372 | |
高档容量无线多业务控制器 | 支持认证、流控、审计、安全功能、含AC、IPS、AV特征库。适用于大规模场景 1、最大适用带宽30G,实际配置三层吞吐量licens 145G 2、8个千兆电口+12个万兆光口+5扩展槽 | 5 | 385840.71 | **** | |
接入供电设备 | 8端口供电设备(千兆上行) | 支持8个1G电口下行,千兆上行,单端口最大支持30w供电,适用于多设备集成供电场景,整机供电功率125W | 225 | 2628.32 | 591372 |
24端口供电设备(千兆上行) | 支持24个1G电口下行,千兆上行,单端口最大支持30w供电,适用于多设备集成供电场景,整机供电功率405W | 535 | 3938.05 | **** | |
24端口供电设备(万兆上行) | 支持24个1G电口下行,万兆上行,单端口最大支持30w供电,适用于多设备集成供电场景,整机供电功率405W | 535 | 4827.43 | —— | |
全光配套设备 | 48端口光电接入设备 | 支持48个1G 光电合一接口,支持25G 和40G上行, 通过光电混合缆对终端设备提供数据连接和供电 | 225 | 38911.50 | —— |
24端口光电接入设备 | 支持24个10G 光电合一接口,支持100G上行,通过光电混合缆对终端设备提供数据连接和供电 | 535 | 32044.25 | —— | |
24端口光电分离接入设备 | 支持24个1G 光电接口,通过光电混合缆对终端设备提供数据连接和供电,支持4个1G/10G SFP PLUS端口 | 535 | 23150.44 | —— | |
万兆单模光模块 | 万兆单模光模块 | 760 | 247.79 | —— | |
千兆单模光模块 | 千兆单模光模块 | 760 | 88.50 | —— | |
千兆光电混合模块 | 千兆光电混合模块(含光电混合尾缆) | 11018 | 345.13 | —— | |
合计 | 37235 | —— | **** |
注:因设备实际使用需求有WIFI6、WIFI7及全光WIFI,且具备不确定性及相互替代性,因此本项目框架合同上限金额为预估金额(按照WIFI6基础配置*数量计算得出)。项目报价方式为:按照设备单价报整体折扣。预估需求量仅作为供应商报价参考,整体设备数量合计37235套。
1.1.1 采购执行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1.1.2 到货期:
VOI备货清单内的设备,订单下达之日起7天(含)内到货,VOI备货清单外的设备,订单下达之日起20天(含)内到货。
1.1.3 保修期:
项目终验合格后提供原厂商免费维保5年。
1.1.4合同签订方式:
本项目采用“框架+订单”方式进行付款,框架合同未含税上限金额按照本项目未含税预估金额(****元)×对应份额签订。
1.1.5付款条件:
设备到货安装割接上线支付80%(买卖双方签署的割接上线证明),终验支付20%(买卖双方自割接上线之日起,正常试运行3个月,签署终验合格证书)。
1.2标包及份额划分:
本项目未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第一中标人分配55.56%份额,第二中标人分配44.44%份额。
1.3 报价要求:
报价采用折扣系数进行报价。折扣系数(非OFF)+税率,(例如:折扣系数为88%,则结算费用打八八折)
1.4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要求投标人折扣系数不大于100%,否则投标无效。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接入点AP | 台 | 1 |
标包1 | 接入控制器AC | 套 | 1 |
标包1 | POE供电模块 | 套 | 1 |
标包1 | RADIUS | 个 | 1 |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单位负责人(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2 投标人应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或3%;如非上述税率,应提供税率减免、优惠等政策证明;
2.3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具备制造商开具的参加本次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同一制造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同时参与投标,只接受制造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4 信誉要求(满足以下条款,须提供承诺书):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点击登录查看列入同类产品供应商负面名单;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4)未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不受地域限制)。(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2.5 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且影响履约、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前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WIFI6、WIFI7放装AP各一台。
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地点:长春市****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项目招标师/负责人:卓晓锋、李伟、李岩、刘琦琦、李永一鸣
联系人:刘琦琦\李永一鸣
联系电话:****\****
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于先生
异议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
异议邮箱:****@jl.chinamobile.com
(异议处理期间,应依法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1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40000元人民币。
11.2 供应商网上招投标操作咨询
(1)供应商针对会员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139-0123,联系邮箱:****@chinamobile.com。
(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
(2)供应商在项目参与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11.3 关于异议和投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对开标的异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注:本项目实行系统公开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解密、开标唱价,各投标人通过登录系统查看开标情况,提出问题与异议及确认开标记录。中国移动将在系统设置提异议的截止时间,请关注系统流程,超出截止时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3)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4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提出异议的事项应具体,应提供真实有效线索及证明材料,可查证,如未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属扰乱评审秩序,可不予受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关于异议和投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11.4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由吉林省通信管理局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