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招标编号: |
资金来源: 其他 | 招标人: |
开标时间: | 招标代理: |
该项目因应标供应商未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及提供人员配置,导致该项目应标供应商不足3家而废标,现予重新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桃源院区教学楼部分楼层装修改造、血液内科及病理科装修改造监理服务
2、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3、项目地点:南宁市****
4、监理费招标控制价:施工合同价1011.46万元×上控费率为1.92%≈暂定金额19.42万元,最终监理费用=项目结算审定金额×监理费率,监理费包括了实施和完成本项目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
5、服务范围:工程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6、建设内容:教学楼部分楼层装修改造面积1415平方米,地点位于教学楼5层、10层及11层。其中5层儿童康复治疗部改造面积155平方米,10层检验科实验室及儿童康复治疗部改造面积760平方米,11层腹腔镜手术室改造面500平方米。本次装修改造内容包括:原场地装修装饰水电管拆除及垃圾清运,符合洁净手术室实验室内装修,空调暖通、水电、消防、综合布线及医用气体设备带的施工安装。项目投资额440.67万元。血液内科及病理科装修改造项目施工中标价570.79万元,涉及改造面积935平方米,其中血液移植仓二期改造面积约650平方米,涉及8间层流病房改造,及对应的室内装修、照明、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改造等,改造地点位于一号住院楼11层;病理科解剖室档案室改造面积约285平方米,包含解剖室及档案室的室内装修及照明、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改造等,其中解剖室区****
7、工期:160日历天。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暂定金额的10%。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暂定金额的90%。
(3)竣工结算审定后支付剩余款项。
9、违约责任:
①监理人须每周四下班前提交电子版或纸质版的监理周报至委托人代表处,未按时提交的,视为监理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元/次。
②若因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施工单位没有按图施工而造成发包方损失,按工程直接损失额×1.5%扣除监理费用,但累计不超过监理合同总额。
③若现场出现材料(设备)进场未验收就使用(安装)的情形,视为监理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元/次。
④工序已验收合格但仍存在问题,视为监理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元/项。
⑤关键工序、旁站点等未验收、无旁站,视为监理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 元/次。
⑥施工期间由于施工单位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而监理单位未能及时提出整改或防范措施,视为监理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500元/次。若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罚款或媒体披露等),视为监理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500元/次。
⑦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缺陷导致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或损失金额占施工合同金额10%(含)以上,或者工期逾期占施工合同总工期10%(含)以上的,视为监理人违约,每次将扣除监理合同总额的10%,累计不超过监理合同总额的 3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或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将直接扣除所有监理酬金,且监理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服务要求:
①安排至少2名监理人员(建筑或土木工程或室内装修专业)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常驻现场,要求有医院项目监理工作经历。
②驻场的2名监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时拟投入人员保持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按照0.2万元/人对监理费进行扣减,若驻场人员与投标时拟投入人员完全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③驻场的2名监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6天,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到场巡查不得少于2次,出勤率不达标的,甲方有权按缺勤情况对监理费进行扣减,监理人员每缺勤1天扣减500元/人,总监理工程师缺勤1次扣减1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国内注册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未被纳入点击登录查看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否则报名无效。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6月30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见到本公告后,将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请确保扫描后资料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发至邮箱****@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报名公司名称与所报项目名称,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留QQ邮箱)、报名公司名称;如果有多份扫描件文件的,请将文件打包为压缩包,格式要求为.zip格式。邮件标题格式参考:点击登录查看桃源院区教学楼部分楼层装修改造、血液内科及病理科装修改造监理服务-公司名;
邮件正文格式要求示例: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桃源院区教学楼部分楼层装修改造、血液内科及病理科装修改造监理服务
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电子邮箱:****@xx.com
报名公司名称:XXXXXX公司
3.报名材料首页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留QQ邮箱)、报名公司名称,否则报名无效;
4.报名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名咨询邮箱:****@163.com (有问题请先邮件咨询)
咨询电话:基建科,****或****转分机8001,黎工。
五、比选相关信息(比选时间另行通知,比选标准见附件):
1、报价清单为第一页,报价不得超过上控价,报价文件内容需包含费率、驻场监理工程师名单、职称、资格证书、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均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要求提供文件资料的,应提供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比选文件无效。
3、比选文件一式6份,盖章有效;
4、比选地点及时间仅通过邮件通知,请注意检查报名邮箱。
六、附件
附件1-点击登录查看桃源院区教学综合楼部分楼层装修改造工程图纸.zip
附件2-桃源院区教学楼部分楼层装修改造、血液内科及病理科装修改造监理服务比选标准.xls
附件3-桃源院区教学楼部分楼层装修改造、血液内科及病理科装修改造监理合同.doc
(说明:《点击登录查看失信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供应商在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管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由议价小组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4.向与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资格预审合格且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院方;
6.已响应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潜在供应商标书信息及需要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不遵守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议价、比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10.有行贿情形的;
11.经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第六条 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以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所有自行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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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因应标供应商未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及提供人员配置,导致该项目应标供应商不足3家而废标,现予重新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桃源院区教学楼部分楼层装修改造、血液内科及病理科装修改造监理服务
2、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3、项目地点:南宁市****
4、监理费招标控制价:施工合同价1011.46万元×上控费率为1.92%≈暂定金额19.42万元,最终监理费用=项目结算审定金额×监理费率,监理费包括了实施和完成本项目的监理工作所需的劳务费、技术服务费、交通、通讯、保险、税费和利润。
5、服务范围:工程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6、建设内容:教学楼部分楼层装修改造面积1415平方米,地点位于教学楼5层、10层及11层。其中5层儿童康复治疗部改造面积155平方米,10层检验科实验室及儿童康复治疗部改造面积760平方米,11层腹腔镜手术室改造面500平方米。本次装修改造内容包括:原场地装修装饰水电管拆除及垃圾清运,符合洁净手术室实验室内装修,空调暖通、水电、消防、综合布线及医用气体设备带的施工安装。项目投资额440.67万元。血液内科及病理科装修改造项目施工中标价570.79万元,涉及改造面积935平方米,其中血液移植仓二期改造面积约650平方米,涉及8间层流病房改造,及对应的室内装修、照明、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改造等,改造地点位于一号住院楼11层;病理科解剖室档案室改造面积约285平方米,包含解剖室及档案室的室内装修及照明、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改造等,其中解剖室区****
7、工期:160日历天。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暂定金额的10%。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暂定金额的90%。
(3)竣工结算审定后支付剩余款项。
9、违约责任:
①监理人须每周四下班前提交电子版或纸质版的监理周报至委托人代表处,未按时提交的,视为监理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元/次。
②若因监理单位未能及时发现施工单位没有按图施工而造成发包方损失,按工程直接损失额×1.5%扣除监理费用,但累计不超过监理合同总额。
③若现场出现材料(设备)进场未验收就使用(安装)的情形,视为监理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元/次。
④工序已验收合格但仍存在问题,视为监理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200元/项。
⑤关键工序、旁站点等未验收、无旁站,视为监理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100 元/次。
⑥施工期间由于施工单位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而监理单位未能及时提出整改或防范措施,视为监理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500元/次。若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如通报批评、警告、罚款或媒体披露等),视为监理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500元/次。
⑦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缺陷导致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含)以上或损失金额占施工合同金额10%(含)以上,或者工期逾期占施工合同总工期10%(含)以上的,视为监理人违约,每次将扣除监理合同总额的10%,累计不超过监理合同总额的 3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或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将直接扣除所有监理酬金,且监理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服务要求:
①安排至少2名监理人员(建筑或土木工程或室内装修专业)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常驻现场,要求有医院项目监理工作经历。
②驻场的2名监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时拟投入人员保持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按照0.2万元/人对监理费进行扣减,若驻场人员与投标时拟投入人员完全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③驻场的2名监理人员常驻施工现场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6天,总监理工程师每周到场巡查不得少于2次,出勤率不达标的,甲方有权按缺勤情况对监理费进行扣减,监理人员每缺勤1天扣减500元/人,总监理工程师缺勤1次扣减1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国内注册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未被纳入点击登录查看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否则报名无效。
四、报名相关事宜:
1.报名时间:****-6月30日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具备上述报名条件的投标人见到本公告后,将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请确保扫描后资料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发至邮箱****@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报名公司名称与所报项目名称,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留QQ邮箱)、报名公司名称;如果有多份扫描件文件的,请将文件打包为压缩包,格式要求为.zip格式。邮件标题格式参考:点击登录查看桃源院区教学楼部分楼层装修改造、血液内科及病理科装修改造监理服务-公司名;
邮件正文格式要求示例: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桃源院区教学楼部分楼层装修改造、血液内科及病理科装修改造监理服务
联系人及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电子邮箱:****@xx.com
报名公司名称:XXXXXX公司
3.报名材料首页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留QQ邮箱)、报名公司名称,否则报名无效;
4.报名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名咨询邮箱:****@163.com (有问题请先邮件咨询)
咨询电话:基建科,****或****转分机8001,黎工。
五、比选相关信息(比选时间另行通知,比选标准见附件):
1、报价清单为第一页,报价不得超过上控价,报价文件内容需包含费率、驻场监理工程师名单、职称、资格证书、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均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要求提供文件资料的,应提供相关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比选文件无效。
3、比选文件一式6份,盖章有效;
4、比选地点及时间仅通过邮件通知,请注意检查报名邮箱。
六、附件
附件1-点击登录查看桃源院区教学综合楼部分楼层装修改造工程图纸.zip
附件2-桃源院区教学楼部分楼层装修改造、血液内科及病理科装修改造监理服务比选标准.xls
附件3-桃源院区教学楼部分楼层装修改造、血液内科及病理科装修改造监理合同.doc
(说明:《点击登录查看失信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供应商在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管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由议价小组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4.向与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资格预审合格且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院方;
6.已响应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潜在供应商标书信息及需要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不遵守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议价、比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10.有行贿情形的;
11.经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第六条 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以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所有自行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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