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贵州公司信息技术部2025年至2026年(12个月)IT软硬件维保服务项目(公开竞谈部分)_中选候选人公示
中国移动贵州公司信息技术部2025年至2026年(12个月)IT软硬件维保服务项目(公开竞谈部分)于**** 09:30开标,已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评审工作,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依次为:
标段1:
第一成交候选人: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网鼎明天科技有限公司
标段3:
第一成交候选人:四川西克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标段6:
第一成交候选人:北京昆仑联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标段7:
第一成交候选人:北京安普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成交候选人:辽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注:1)对于疑似低于成本价或低于成本警示价的应答人,评审委员会已要求投标人按流程进行澄清,对于应答人不能合理进行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为该应答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对其应答作否决处理。
2)否决情况:详见附件。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4日,公示截止时间为**** 23:00。公示期内,如对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王定艳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163.com
投标人/应答人认为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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