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场站更新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NXZY2025-ZC016)
项目所在地区: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
一、招标条件
本交通场站更新提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0万元;自筹资金6.5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交通场站更新提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交通场站更新提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对其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对其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与大中型企业或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2.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2.5分支机构: 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件《自治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3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上查询结果为准,查询记录留存方式: 截图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8时00分到****23时59分
获取方式: 电子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0时00分
递交方式: 银川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银川市****
七、其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自行制作投标登记表(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填写完整后,将加盖公章的投标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63.com进行投标登记,登记成功后,发送磋商文件
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银川市****
联系人: 李立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银川市贺兰县德胜工业园区青年创业大厦1407室
联系人: 李臣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附件:报名确认表
项目名称:交通场站更新提升项目
项目编号:NXZY2025-ZC016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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